未获许可 转战网络同禁止!

  近日在京举行的中广联电视制片委员会年度大会都说了啥?让小编来告诉你答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司长毛羽做了2016《电视剧管理通报》,提出了目前电视剧创作中存在的正反面人物设置界限模糊、后期制作粗糙以及收视率造假等问题,并首次提出未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的剧目,不得违规改为网剧上线播出。

  未获许可 转战网络同禁止!毛羽透露,针对“未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的剧目,不得违规改为网剧上线播出”的规定,其实这一要求早在总局此前公布的多项文件和通知中有所强调,但由于去年网剧的进一步发展,开始出现了原本备案为电视剧的作品,到了发行阶段,因为电视剧审查有难度、要修改的地方很多,或者与网站签订了播出协议,而临时改为网剧播出,并不经过电视剧司审核的情况。

  毛羽表示,这并不符合电视剧审查播出的许可规范,未来将加强监管,一旦在电视剧司进行过备案公示,必须经过电视剧司的最后审核,拿到播出许可证后才能发行。不过,如果遇到剧目确实不再在电视渠道发行,而只在网络播出的情况,可以由制作方向电视剧司提出撤销申请,再转为网络剧上线,此前的网剧《精绝古城》其实就属于这一情况。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原本在电影局立案的电影作品,在没有取得公映许可证前,同样不得直接转网上线。

  知识链接:电视剧由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地市级(含)以上电视台(含广播电视台、广播影视集团)和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机构制作,但须事先另行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分为《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两种,由广电总局统一印制。有关影视资质审批详细问题,可与在线专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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