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网络餐饮服务要出新规了,新规出台后,若要提供网络餐饮服务,必须有实体店铺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否则,将处最低5万元罚款。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呢?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网络餐饮必须要有实体店铺!国家食药监总局近日公布《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利用互联网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具有实体店铺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网上公示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店名和地址应当与实际店名和地址一致,公示的门面、大堂、厨房等图片应当与实体店一致;公示的菜品信息、主辅料等应当与实际菜品和所用主辅料一致;公示的图片应当与实际菜品基本一致。
针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征求意见稿提出应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实地进行审查以及实名登记,与餐饮服务提供者签订协议,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第三方平台还应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进行抽查和监测,发现违法行为应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如果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订餐,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知识链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有关食品经营许可证申办详情,请与在线专员联系。